近日,云南昆明一網友稱,最近突然收到支付寶信息,自己的銀行卡被租車公司自動扣款1100元,理由竟是5年前他在拉薩租車時有一次交通違法,但之前自己從未收到過違法信息,而且交通違法處罰的追訴期是2年,明顯已過期限。5月9日,租車公司方面回應,最近確實有多起超過交通違法追訴期的系統自動扣款,目前正在進行處理,已經安排退款。當事人告訴上游新聞(報料郵箱baoliaosy@163.com)記者,5月8日已經收到退款,但自己對于這樣無通知、無憑證的扣款感到不解。

杜先生發帖講述被扣款始末。網頁截圖
昆明的杜先生告訴上游新聞記者,自己2020年1月在西藏旅游時,通過一嗨租車APP租了一輛SUV,自駕了9天,沒想到過了5年多,5月6日下午突然收到支付寶信息,一嗨公司竟然從自己的銀行卡上扣走了1100元。
杜先生立即詢問了一嗨租車的客服,“理由竟是5年前我在拉薩租車的一次違法,客服表示,是有違法未處理,其中本金200元,違約金900元,我的問題會反饋給相關專員進行回復。但離譜的是,之前他們從未聯系我、未提供違法憑證,我也從未收到任何方式的違法通知,客服也看不到這條違法記錄的內容。”
杜先生也表示,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,交通違法處罰的追訴期是2年(涉及重大安全問題的延長至5年),一嗨租車5年后的扣款,早過了法律有效期。

杜先生5年前在拉薩的租車記錄。受訪者供圖
“我當時租車時勾選了支付寶的‘芝麻信用免押’,以為只是免押金,完全不知道這等于無限期授權扣款,而且一嗨的用戶協議中無自動扣款截止日期、無主動解約途徑,5年多一直沒有取消該功能。”杜先生說。
杜先生表示,自己此后沒有使用過一嗨租車,但也通過其他平臺租過車,一些違法都是在還車時處理了,從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。因為感覺自己賬戶安全有問題,他還及時解綁了支付寶上的一嗨租車自動扣款功能。
杜先生在社交媒體發帖后@了一嗨租車,此事也引來網友關注。杜先生告訴上游新聞記者,經過溝通,8日上午,一嗨租車已經退還了1100元的扣款。當天下午,一嗨租車官方賬號也在自己帖子回復中表達了歉意。
上游新聞記者看到,一嗨租車官方賬號對杜先生表示,“經核實,您的歷史違章(應為違法)確已超過追溯(訴)期,對您的扣款我司相關業務部門已全額退還至您的賬戶,請您查收。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,我們深表歉意!”不過杜先生表示,還是希望一嗨租車能夠發文正式公開道歉。
9日上午,上游新聞記者致電一嗨租車官方客服,工作人員表示,“最近是有那種違法過了幾年,過了追訴期,但系統自動扣款的問題。如果出現這種情況,消費者可以提供用于租車的手機號、姓名、身份證號以供查詢,我們會協助進行處理。”
另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,最近針對歷史違法扣款情況比較多,“都已經進行了全額退款,公司進行了統一處理,都已經成功退費。”不過對于為何系統突然扣費的原因,工作人員沒有答復。
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,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第29條之規定,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,不再給予行政處罰,因此交通違法的追訴期為兩年,租車公司在未事先征得對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扣除款項是不合法的。

一嗨租車官方賬號向杜先生道歉。網頁截圖
針對銀行賬戶被自動扣款一事,付建認為,消費者在消費時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,未經消費者同意自動扣款,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。除此之外,在未經通知、未提供單據的情況下扣款,還侵犯了消費者財產權。
關于自動扣款協議的終止期限,付建表示,法律暫無明確統一規定。但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合同條款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,且需明確、具體。若自動扣款協議未明確終止期限,導致用戶權益處于不確定狀態,可能違反合同的一般原則。針對這種公司未通知的自動扣款行為,消費者有權向市場監管部門、消費者協會投訴。
上游新聞記者 湯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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