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你決定和別人一起創業時,企業要想獲得長遠發展,需要具備核心競爭力、商業模式創新和成本控制。選擇優秀、合適的合作伙伴,將幫助你和你的企業走得更遠。那么在創業初期,我們應該如何選擇創業伙伴?應該注意哪些要點?
有人說合伙人需要能力互補、性格互補。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簽訂可預見沖突協議。創業初期,要“先做小人,后做君子”,思考未來可能遇到的沖突,以及如何處理與合伙人的沖突,建立應對突發沖突的通用流程。比如簽訂一致行動協議、合伙人退出機制等。
都說“兄弟要賬要清”,更何況是合伙人之間的債務呢?合伙債務是一種特殊的債務,需要合伙人共同承擔,但承擔方式多種多樣。普通合伙人需要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有限合伙人則在其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內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。也就是說,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也就是有限合伙企業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,在其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內承擔具體責任。
創業不易,尋找一個和自己契合的合作伙伴更是難上加難。建議創業者認真了解有關合資企業的法律法規,盡可能規避法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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