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,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。近年來,我國在基層治理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,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。
一、基層治理的成就
基礎設施不斷完善:鄉鎮的辦公場所、交通、通訊等基礎設施得到了明顯改善,為鄉鎮行政工作提供了更好的物質保障。
法規制度逐步完善:鄉鎮黨政機關的法規制度建設得到了加強,行政行為逐步規范化、法制化。
行政效率不斷提升:通過推進鄉鎮政務服務平臺建設,實現了政務數據的電子化存儲和共享,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。同時,優化行政服務流程,簡化了居民辦事的手續和環節,提高了辦事效率和便利度。
人員素質持續改善:基層黨政機關通過加強培訓和學習,注重干部隊伍建設,有效地提升了行政效能的核心競爭力,干部職工的綜合素質和執政能力得到顯著提高。
二、基層治理存在的問題
依法行政意識不強:部分基層干部仍習慣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方式,行政命令、行政強迫在工作中仍然存在,不習慣依法從政。
權責不匹配:一些基層機關在責任下放的同時,權力和資源配置未能同步,導致基層在執行中出現權責不匹配的問題,降低了依法行政的準確性和效率。
財政來源有限且管理不規范:部分鄉鎮因區位劣勢、工業經濟基礎薄弱等原因,財政稅收稅源有限,增長緩慢,難以支撐行政能力的持續提升。同時,資金管理存在漏洞,存在使用不規范和腐敗的風險。
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:基層法治建設和規范化建設相對薄弱,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力度不夠,外部監督大都流于形式,導致行政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。
應急管理能力不均衡:雖然應急管理體系有所建立,但實際應對能力在不同地區、不同層級之間發展不均衡。
村級自治與鄉鎮管理之間的協調性不夠:鄉鎮黨政機關在管理過程中與村級自治機構之間的協調不夠充分,影響了鄉鎮行政效率和治理效果。
三、未來展望
加強法治建設:提升基層黨員、干部法治素養,引導群眾積極參與、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層治理。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,加強和規范村(居)法律顧問工作。
構建高效管理體制:深化基層機構改革,構建黨委領導、黨政統籌、簡約高效的鄉鎮(街道)管理體制。統籌黨政機構設置、職能配置和編制資源,提升基層治理效能。
增強行政執行能力: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,優化鄉鎮(街道)政務服務流程,推進一窗式受理、一站式辦理等便民服務措施。
強化監督制約機制: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監督、外部監督以及媒體監督等監督制約機制的建設,確保基層行政執法的規范性和公正性。
提升應急管理能力: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,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,細化應急預案,加強鄉鎮(街道)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,完善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。
加強基層治理隊伍建設:充實基層治理骨干力量,加強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,定期舉辦培訓和交流活動,提升基層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業務能力。
由此,基層治理并非一蹴而就,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實事求是,走好基層治理之路,為新中國的新時代描繪出美麗藍圖。
(云陽縣公安局蓮花派出所 賈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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