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 消息,12 月 30 日,近日,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《中國金融穩定報告(2024)》,報告中重點介紹全球加密貨幣監管相關活動的努力,并概述香港的加密貨幣許可制度。報告稱,各國監管部門持續提升加密資產監管力度。鑒于加密資產對金融體系穩定可能產生外溢風險,各國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加密資產的監管力度,目前全球已有 51 個國家和地區對加密資產出臺禁止規定,部分經濟體已調整原有法律或重新立法規范。美國基于已有的監管法規對加密資產發行人違反《證券法》的行為進行監管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曾在 2018 年到 2023 年否決了 20 多個現貨比特幣 ETF 的申請。在 2024 年 1 月批準比特幣現貨 ETF 上市后,SEC 主席表示,這并不意味著 SEC 批準或認可了比特幣產品,投資者仍應謹慎對待比特幣及價值與加密資產掛鉤的產品有關風險。
歐盟批準了《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》,建立了全球首個監管完整且清晰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,該法案計劃于 2024 年底正式實施;英國加速虛擬資產立法步伐,頒布《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》,將加密資產納入法案監管范圍;新加坡發布了《穩定幣監管框架》,明確了受監管的穩定幣范圍和發行人條件;日本制定了《資金結算法案》,將穩定幣的發行人限制在持牌銀行、注冊轉賬代理機構和信托公司等機構。
中國香港將虛擬資產分為兩類進行監管,即證券化金融資產和非證券化金融資產,對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運營者執行特色「雙牌照」制度,即「證券型代幣」適用于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監管和牌照制度,「非證券型代幣」適用于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監管和牌照制度,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機構需向有關監管部門申請注冊牌照方可運營。同時,要求匯豐銀行、渣打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將加密資產交易所納入日常客戶監管范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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